成都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成都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各相关社工机构:

为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市民政局组织征集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社会工作示范点建设项目、社会工作实务实训项目及社会工作支持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原则

(一)专业性原则。申报项目应设计科学、合理,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职业技能体现充分,促进本土社会工作实务发展与理论构建。

(二)规范性原则。申报项目应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财务内控制度,有具体的执行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详实的服务规范和科学的内部督导机制。

(三)示范性原则。申报项目的设计(规划)、服务路径、服务质量、整体发展等,在同领域和同类别中应有创新性、引领性和推广复制性。

(四)问题导向原则。申报项目应围绕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基本民生保障、特殊群体需求等领域设计示范项目,聚焦社工人才专业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设计实务实训项目,着眼解决区域或单位社会工作服务认识不足、推动不力、发展滞后等问题打造示范点。

(五)项目加分原则。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配套资金充足、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视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二、申报类别

共分为四类,总支持资金702万元。其中A类项目300万元,计划实施10-15个项目;B类项目214万元,计划实施不低于20个项目;C类项目150万元,计划实施不低于5个项目;D类项目38万元,计划实施2-4个项目。

(一)A类: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围绕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和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重点在社会救助、老年、妇女儿童、精神障碍、禁毒戒毒、残疾人、小区治理、社会工作介入大运会等领域的示范项目。项目设计周期为1-3年,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二)B类:重点领域社会工作示范创建项目。围绕解决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聚焦区域或单位社会工作服务发展,针对社会工作示范创建社区设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社会工作示范点建设(创建社区名单及重点服务人群、重点领域详见附件8)。项目设计周期为1年,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C类:重点领域社会工作实务实训项目(实务实践教学基地)。紧扣部分社工人才服务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等相关问题,重点在社区、儿童、救助、老年、医务等领域,打造实务实训实习相结合的实务人才培育基地。项目设计周期为2-3年,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每个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

(四)D类:支持类社会工作项目。为A类、B类、C类项目提供服务与支持。项目周期与ABC类项目一致。

1.对A类项目提供支持的D类项目,在总结提炼示范项目服务模式、产出效益等方面形成研究成果。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

2.对B类项目提供支持的D类项目,开展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平台运用、行动研究等,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8万元。

3.对C类项目提供支持的D类项目,为实务实训基地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平台运用、行动研究等,可选择一两个服务领域针对性地研制实务实训服务指南或工作指引。项目立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2万元。


三、申报规定

A类、B类、C类项目,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每个领域支持不超过2个,每个区(市)县落地项目不超过3个,市民政局直属单位落地项目不超过1个;申报A类、B类、C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D类项目。

(一)资质规定。

1. A、B、C类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满2年(其中C类项目满3年)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机构需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申报机构党组织健全、发挥作用充分、开展党的活动经常。

(3)申报机构应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申报机构的业务范围应在成都市,并且所申报的项目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

(5)A类项目申报机构应建有项目内部督导制度,明确督导内容、方式及目标。

2. A、B类项目特殊要求。

(1)申报机构(单位)应有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且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申报机构(单位)应配备相应社工服务团队和足额专职工作人员,持证社工、有2年及以上相关服务经验应占项目专职人员的2/3,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3年(其中B类为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

3. C类项目特殊要求。

(1)基地建设和专业团队条件:①具有满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训练所需的固定场所、教学设施;②具有满足实务实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实务服务一线的专(兼)职督导力量,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实训指导,督导师资与实训学员比例不低于1:12;③单位(机构)为基地建设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④项目负责人应持社工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

(2)基地管理条件:①在所依托的实务实训实体中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②建立基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后勤保障、效果评估等;③基地建设的思路清晰,规划可行,近期及中远期目标明确,有较强的实训资源整合能力。

(3)基地专业条件:①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对象;②在相应领域连续服务3年及以上,有示范引领能力;③具有一定专业人才实训、实习经验。

4.D类项目基本要求。

以枢纽性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相关院校为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为枢纽性社会组织的,除需具备基本要求1-(1)-(4)外,应组建具备丰富的技能培训、行动研究、经验交流、项目评估等方面的相关经验的专家团队。

(2)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相关院校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由国内知名专家领衔;②领衔专家和团队具备丰富的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和经验;③允许跨高校、院所组建团队。

(二)申报方式:

1. A类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联合项目落地城乡社区(单位)共同申报。每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项目涉及的区(市)县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其他市级部门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2. B类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联合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创建的城乡社区共同申报。每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项目涉及的城乡社区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项目涉及的区(市)县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

3. C类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联合区(市)县民政部门(或单位)共同申报。每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项目涉及的区(市)县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其他市级部门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4. D类项目由枢纽性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相关院校为主体申报。计划立项3个项目,分别为A类、B类、C类项目提供专业支持、分析研究等服务。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及审查。

1.A类、B类、C类项目

(1)申报审查(即日起至10月16日):申报单位应自愿填报《成都市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经项目地城乡社区(或街道(镇)、单位等)审查,报请属地区(市)县民政部门(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及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跨区(市)县服务的项目,由任意1个项目服务地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2)申报方式(10月16日至10月21日):区(市)县民政部门(市民政局直属单位)于10月19日17:00前将项目推荐名单表(详见附件10)报送至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指定邮箱,并通知推荐的申报单位于10月2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网址:http://www.cdnpo.com/)。(申报系统操作详见附件6)

(3)资格初审(10月22日至10月23日):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上传至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2.D类项目

(1)申报方式(即日起至10月21日):申报单位应登录“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选择D类申报,填写《成都市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表》(详见附件4),并将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17:00前上传至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申报系统操作详见附件6)

(2)资格初审(10月22日至23日):由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清单详见附件7),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至专家组评审。

(二)评审及立项(10月下旬)

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组建专家评审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A类项目、B类项目和D类项目采取专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C类项目采取专家现场评审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实地走访只针对现场评分中进入立项建议名单的项目进行走访核查。根据专家评审建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项目和资金支持额度。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前期充分准备。项目申报前期要认真分析研究2020年支持重点,申报单位应积极了解服务对象需求,突出项目专业性和示范性,申报材料应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相关申报表格和资料请在“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网址:http://www.cdnpo.com/)上下载。

(二)严把初审关口。项目所在的各区(市)县要对所属区域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突出区域特色及亮点,严把项目审查关口,确保项目质量高、效益好、机制全。

(三)发挥品牌效应。明确重点支持的类型和方向,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注重加强项目品牌打造和经验成果宣传,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项目的申报、初审以及资料的提交。


六、联系方式

1.申报及系统填写咨询QQ群:66955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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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管理系统技术维护人员:李老师,15388126612。

3.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詹老师、甘老师,028-87078152;指定邮箱:370379914@qq.com




成都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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