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好低保特困“兜底拳”。将受疫情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单人保”;落实贫困户低保渐退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渐退期。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分别上调至600元、420元,城乡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同步上调为低保保障标准的1.3倍,分别为780元、546元。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10.4万人,特困人员3.6万人;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低保金3.18亿元,特困供养金2.13亿元。
二是打好临时救助“应急拳”。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委托乡镇(街道)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确认发放工作,采取“先行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将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将临时救助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6倍,特殊情况还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金。利用我市筹集地方资金创设的“特殊困难帮扶基金”,对已享受现有帮扶措施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困难的贫困对象,给予分类救助,全力为困难群众织密织牢最后一道“安全网”。截至11月底,全市实施临时生活救助10641人,发放临时助金1529.13万元;实施特殊困难帮扶基金救助5091人,发放救助金247.98万元。
三是打好价格临时补贴“辅助拳”。为削弱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在今年1-9月,为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3-6月实施了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不仅将补贴标准提高1倍,还将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纳入了发放范围。今年以来,全市为民政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4万人次,发放金额8863.87万元。(来源:四川省民政厅)